现实中的东海-《都市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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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油气田开发问题
2010年1月19日,据日本媒体报道:围绕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日本外长冈田克也在2010年1月17日的东京中日外长会议上出言不逊,声称如果中国决定在“春晓”油气田开展生产活动,日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冈田还说,如果中国单方面开始搬运器材到春晓油田(日本称为白桦油田)进行开发、违反中日共同开发的共识,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对抗措施”。日本共同社称,言下之意,日本也有在周边海域进行单独开发的准备。该社引述日外交部发言人消息称,冈田在会上高度警戒中国已在春晓油田上进行勘探,于是和中方有了一些争执。
听到日方这一严厉措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在会上也不示弱,他反驳说:“这让人难以接受。”他认为双方还未达到签署合作条约的阶段,只回答日方:“有关问题还待进行非正式磋商,将以两年前的协议为目标,制造相关条件。”
中国专家认为,日本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既不明智也不可行。“春晓”等油气田都在中国大陆架上,对其开发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中方不会受日方的任何牵制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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