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艺术家少女-《第五审判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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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爱丽丝心想,反正自己都活不长了,这也没什么意义了。

    兰斯双手呈上一把剑,递给爱丽丝,说:“请将剑平放在我的肩膀上,如果你愿意,可以顺手砍了我的头。”

    爱丽丝接过剑,将剑放于他的肩上。看他这样子,似乎的确是没有任何警觉,不说砍掉他的头,用劲割破他的喉咙还是轻而易举的。这个凶手,是不是应该杀死呢……不,他不是坏人,只是爷爷不该那样做……

    “正义之神克洛斯,你曾是一名忠于王国的骑士,在这神圣的大地上,我请你见证于我最神圣的仪式。我将以爱丽丝小姐为唯一主人,发誓成为她忠贞不二的骑士,用我的身体守护她,用我的武器保卫她,直至鲜血流进,心跳停止。我愿以誓言与你签订永恒的契约,将骑士之道贯彻至死,以生命捍卫我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精神与公正。”

    爱丽丝吓坏了。她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这样说话。

    “别怕,爱丽丝,”凯尔解释道,“我见过这样的场合,这是骑士的宣誓。从今往后你就是兰斯的主人了,你可以命令他去做任何事情。如果他想违抗,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就是永远抛弃自己骑士的荣誉和尊严,第二个就是死。”

    “殿下。”兰斯站起身,对她说。

    “爱丽丝……我叫爱丽丝・帕克(

    )。”小女孩说。

    附录

    《骑士概述――关于受封》作者山姆・索克圣歌之盾前团长

    骑士是尼塔拉王国延续千年的头衔,是给予忠诚勇敢的战士最高的荣誉。一个男孩应当从五岁起训练基本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技能,十二岁时接受皇家的考验,通过考验者可以成为侍从,继续学习更困难的技能,诸如骑术。十八岁时可以接受最终考验。通过考验的青年会由骑士团代写推荐信给各位领主和贵族,如果骑士和贵族双方都认可,骑士便应向正义之神许下誓言,为主人效忠终身,直至身死。

    考虑到许多意外的情况,骑士团在数十年前加入了特别条款,对于外行人比较值得参考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关于天才骑士的问题。对于天资过人、品行端正的少年,强制年龄要求可以放宽松,侍从敕封最低为九岁,骑士敕封最低位十五岁。

    第二是关于丧主的问题。如果骑士的主人在骑士身死之前意外身亡,骑士可以保留头衔,另寻主人,而主人的家庭则不需要再给骑士发放俸禄。丧主的骑士将从骑士团和皇家骑士名单中除名,如果之后寻找到新的主人,并且没有犯下骑士不应犯的错误,可以申请重新回到皇家骑士序列。

    第三是关于继承的问题。皇家领主死亡后,领主的骑士可以作为新的骑士继承给法定继承人,但是这需要骑士本人的同意,如果骑士不愿意领主的儿子或者女儿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接受丧主骑士的待遇,从皇家骑士名单和骑士团中除名。

    第四是关于再受封问题。皇家骑士丧主以后,可以寻找任何一名没有犯罪的尼塔拉人作为主人,但是如果主人不是皇室成员,骑士只能保留自己名义上的骑士荣誉头衔,而永久性地从皇家骑士和骑士团除名,并且从此以后不再允许成为皇室成员的骑士。

    还有一些相关的问题,普通人民应该不会接触到,便不再多提。注意,如果有一天一个丧主骑士想让你成为他的主人,进行仪式之前请务必提醒他再三考虑――如果你不是皇室成员,接纳他成为你的骑士将毁掉他一生的作为骑士的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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