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击破规则之力-《极道牌皇》
第(2/3)页
罗根说:“狼王之争的传统,必将只有一人能够存活,而战之双方,绝无法手下留情。”
陆羽说:“是。”
罗根叹了口气,他知道此刻说什么都已经没有了必要。
他真的很欣赏陆羽这个人,温和,友好,强大,勇敢,最重要的是他是很可靠的战友。
倒计时已经不足30秒。
陆羽说:“那么,你准备好了么?”
罗根点头。
陆羽说:“那么,这一战,谁胜谁负,谁生谁死,谁进谁退,当古老的战歌响彻天空,当破碎的武器埋葬大地,当战者一方离去,一方倒地,胜者获得荣耀……”
“【狼王之争】倒计时:5、4、3、2……”
陆羽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喊道:“败者化为枯骨!”
“1!”
轰!
陆羽只觉得有人猛地抓住自己头发向上一提,整个人竟是被拉飞到了空中!
他惊骇的仰头望去却没有发现任何人,旋即他又被下方的**碰撞声音惊到,连忙低头看去。
地面上,竟是有两个身体疯狂的战在了一起!
其中一个,自然是双爪挥洒着淋漓鲜血双目赤红咆哮着的金刚狼。
而另外一个,竟然是同样猩红着双目的陆羽自己!
这让陆羽几乎瞪大了眼睛,他不由得看向自己抬起的双手。
那双手,竟是一片虚无,除了一条隐约可见的线划分了轮廓,几乎血肉毫不可见!
怎么会这样?我竟是连灵魂都被抽出了吗?
陆羽苦笑着,灵魂不在的情况下**死亡,然后进而魂飞魄散,他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竟会有这种死法。
现在他是彻底无力插入战斗,哪怕这是属于他自己的战斗。
然而当他将眼神重新投放向战斗的双方,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陆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自己的身体,竟然在近身肉搏上还要压制着金刚狼!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尽管在最终战斗开启前,陆羽已经用易筋伐髓将力量和体力同时调节到了150点,但这却也只是让他死亡的时间减缓一些而已。
然而现在他看到的,却是自己的身体完全压着金刚狼打,拳脚头膝肘,这具**不停地用各个部位轮番对金刚狼展开攻击,短时间内,对方竟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或者说连挥爪的动作都没做出来便已被打的变了动作。
只是这并不足以让陆羽放松下来,因为他可以清晰地看到,重击捶打之下,纵然金刚狼的骨骼破碎躯体扭曲连头骨都被打的破碎,但只要拳头一离开他的身体,那部分受伤的地方就会以肉眼可见的状态速度过来。
这样疯狂的攻击持续了足足五分钟,陆羽的脸上终于开始不断划落汗水,尽管他的瞳孔依旧猩红,但他的双眼之中却难得的出现了一丝畏惧。
正如陆羽灵魂的眼神。
可笑吧?明明没有理智没有灵魂的**,在猩红都市做出限制的情况下竟然强制于浮在空中的灵魂建立了一丝连接……一具行尸走肉竟然做到了陆羽本人决计无法做到的破坏规则的事。
这不算什么,更可笑的当**与灵魂建立了一丝连接后,陆羽的灵魂首先给**传递的竟然不是战斗的方式,而是对于敌人深深的畏惧感!
陆羽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连接完全没有预料到,他甚至还惊诧于自己竟是隐约连接到了**的视角。
然而他的动作有了一丝停滞,却给了金刚狼机会。
这个头骨被打的变形胸腔也完全陷了下去的家伙得到喘息的机会几乎毫不犹豫的双爪前刺,深深的刺入陆羽的胸口之中甚至从背后突出,然后这个男人眼中戾气涌出,大叫一声双爪同时向两边用力,他竟是想要将陆羽的身体撕成两半!
千钧一发之际,陆羽终于回过神来,他骇然发现自己的**竟是呆滞在那一点力量也没有使用,竟是完全放弃了抵抗!
小……小心啊!
他无声的大喊着,一瞬间,他似是感觉自己的精神突地刺破虚空,茫然冲入飘渺黑暗的宇宙之中,周围那璀璨的星光和旋转的星云之中,一个乍现的黑洞正在爆发着无尽的引力,黑暗如野火燎原不断向四周扩散开来,就在他的精神即将陷入黑洞之中时,黑洞的正中心突然亮起一颗星芒,宛如伸手不见五指的秘境中,遥远之地突兀的打开一道通往外界的门,一旦突破过去,便是璀璨的阳光明朗的天空碧绿的草原。
此刻的陆羽也不管怎么会有这种幻觉产生,他只知道自己生死皆在一刹,用尽全身精神努力地向那颗星芒挤过,当真正穿过这颗星芒的时候,陆羽只觉眼前一黑,脑海中仿佛宇宙风暴席卷而过瞬间化为一片空白。
当他再次睁眼时,看到的却是近在咫尺的金刚狼的脸。
彪悍而又英俊,豪爽而又狰狞,充斥着杀意的猩红眸子直视着自己的那张脸。
空间似是在静止,陆羽甚至看到对方的牙齿上那一小片午餐时的青菜,以及下巴唏嘘的胡茬中那一根从毛孔中努力挣扎出来的小白毛。
同时他也感觉到了对方手上向两侧分开着的自己的胸腔。
我……又回到身体中了?
“红色警戒!红色警戒!”
“系统探测发现编号154280阿伏伽德罗的颠覆者被发现在任务场中使用了禁忌力量!系统探测发现编号154280阿伏伽德罗的颠覆者被发现在任务场中使用了禁忌力量!”
“编号154280阿伏伽德罗的颠覆者在S级任务【狼王之争】中使用了【击破规则之力】,该力量为禁忌力量红字1号,为系统违规力量!”
“系统探测中……”
“无法发现【击破规则之力】使用者,但系统确认编号154280阿伏伽德罗的颠覆者在该规则中收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