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要留一线-《有条大鱼》


    第(3/3)页

    “会长,我们的所有收入都是要五个人平分的,这次的代言所得居然只给我们三个人,怕是有些不合规矩吧?”金在中本能的就觉得这次的代言有问题,但对面坐着的是艾回公司的董事长,他们在RB的东家。

    做偶像组合的经纪公司为了保证团队的稳定,几乎都有类似收益平分的规定,人气成员不管接多少代言拍多少戏,获得的收入都是要和其他队员分的,不然本就弱势的队员连钱都拿不到,熬不了几天就会退团。S.M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很严,哪怕TVXQ已经红透日韩成了他们的台柱子,依然跳不出这个框。

    “我已经跟你们公司的李秀满通过气了,S.M的规矩只适用于韩国那边,这次给你们找的是RB的代言,当然要按我们爱贝克思的规矩来。”依田巽忽悠人很有一手,不然也做不到同时拥有好几个协会的理事头衔,“合同我已经帮你们看过了,实在不放心的话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先看过再给我答复,我也是为了你们的发展才特意跑一趟首尔的,这份诚意相信你们能感受得到。”

    “可是我们是五个人,难道不能同时……”朴有天还是希望能五个人一起代言,不是他有多强烈的团魂,而是他懦弱怕事,担心郑允浩跟他们秋后算账,可他话还没说道一半就被金俊秀在桌下踢了一脚。

    金在中拿过合同,装模作样地看了两眼后便放在一边,“会长您的诚意我们是明白的,不过这份代言我们需要考虑一下。”

    “那就等你们的好消息了。”依田巽也不着急,他明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俊秀,你干嘛踢我?”朴有天等依田巽走了之后问道。

    “你傻么,三个人的钱干嘛要给五个人分?”金俊秀白了他一眼。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