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唐晟这句话直接将余莎最后那点退路都给堵死了。 连清都差点笑出声,她知道唐晟急于想证明自己,但就这么把余莎卖了确实太可乐了,说他是余莎的猪队友不过分吧? 余莎的家确实不大,但也不小,一室一厅在本市对于多数没家底的年轻人来说都已经是很好的条件了,何况地段也还不错,配套设施也十分齐全。 以余莎的条件来看的话,要想租下这个公寓应该要掉她的多数工资,剩下小半工资又要日常开销,余莎穿的衣服也是一些不太贵也绝对不是很便宜的牌子,这么算下来的话,她一个月能存下来的钱属实有点少。 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够用。 那就有点意思了,连清想,就单从余莎的工资唐晟描述余莎男朋友整天不务正业还抢走余莎钱这几点来看的话,多出来的让他男朋友抢走的钱,到底从哪儿来的呢? 这个疑问连清终于在见到余莎男朋友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就已经有了一点答案的苗头。 这个人不管是谁第一眼看过去都会打心眼里想到混混这个词,脸上是有些脱妆烟熏妆,印着银色骷髅图案的黑色t恤外套着一件皮衣,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皮裤,脚上还踩着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 全皮装备属实有些亮瞎人眼,但连清第一眼注意到的,是男生和余莎之间的互动。 他刚走进门的时候是大摇大摆的状态,故意表现的强势,一开口就是一些难听的话,并且对于连清和唐晟的到来很不满,但从头至尾,他一直在躲避余莎的视线。 不是那种懒得看或者是没必要看,连清活了那么几个世界,上个世界专和罪犯打交道,她相信自己的观察力,这个男生,就是在躲避,说的难听一点,他有一种害怕看到余莎的感觉。 而且,他很瘦,不是那种普通人的瘦,而是一种特别不健康的瘦,像是,营养不良。 当然了,连清也不能急着排除是他平时玩的太放纵的原因。 但他和余莎之间的关系,连清敢确定,一定不像余莎说的那么简单。 “我听说你经常打小莎?” 余莎的家里没有茶,速溶咖啡在纯白的杯子里散发着热气,这个叫程茂的男生就坐在她的对面,翘着二郎腿,手臂舒展打在沙发上,表情特别欠揍,“和你有关系吗,你谁啊,这是我家,识相的就赶紧给我滚出去。” “你怎么说话呢?” 唐晟皱着眉,护着连清。 “没事。”连清摇摇头,并没有因为程茂这么一句话生气,“我有个问题啊,如果你的女朋头和我男朋友两人之间因为你打她有点什么的话,你怎么想?”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