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到达冲云镇-《万界大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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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数日里,林枫披荆斩棘,在大荒中前行,遭遇了一批又一批强大的猛兽,历经数十上百场血战,终于快接近林国边疆了。

    年龄如此幼小的一个孩子,在一个月内横穿无尽山脉,大战诸多凶禽异兽,直闯三十万里,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壮举。

    这件事若是传了出去,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让那些底蕴深厚的古老家族都要震撼不已。

    太古遗种狴犴、貔貅等最强大系列的太古凶兽锻炼幼崽时,也不过如此,这等凶险的考验说起来容易,真要付出行动,那绝对是九死一生的,没有丝毫水分可言。

    如果是一般的孩子,别说独自一人前行三十万里,就是三百里、三千里、都可能遇险,被那凶禽猛兽吃掉。

    西疆猛兽太多了,到处都是茂密的老林,不见人烟,恶兽、猛禽到处都是,是一片最为可怕的原始之地。

    别说只是孩子,就算是一群成年的强者结伴而行,都难以横穿而过,随时会被突然冲出的太古遗种吃掉,骨头都剩不下。

    也亏得球球与林枫灵觉敏锐,一路上避过诸多恐怖的危机。虽也遭遇了很多次生死考验,途中也曾连遭重创,但终究还是闯了过来。

    如今的林枫,才七岁多而已,就已经完成了这样的壮举!

    这若是被人知道,必定会成为爆炸性的消息,轰动八方,传遍各地。而若是被逐鹿书院、天阁这等大势力知道,也一定会立刻遣出高手寻找,让他成为书院中的一员。

    走了那么远的距离,终于看到了村落,林枫骑着独角兽,驰骋出了大荒。

    他向人打听方位,不禁有些发呆,大方是向没错,但是却偏移了两万多里。

    “唉,我明明是按照柳老给的路径闯出来的,怎么结果还是有偏差呢!估计多半是坠入那条黑色的大河后走错了一段路。”林枫挠了挠头,而后再次上路。

    闯出了无尽的山脉,凶禽猛兽没那么多了,相对来说安全了很多,两日后他来到了林国边陲一处重镇附近。

    林国真的太浩瀚了,统御着亿万里江山,只是其中一个强大的王侯封地内就有数亿、甚至十几亿人口,其疆土广袤无垠。

    这么浩大的疆域,自然很难一一管理到,所以只能在各区域的中心建设一座中心巨城来震慑,一旦这一地域发生暴乱等,坐镇巨城内的高手迅速出动,雷霆般平乱。

    然而如今的林国鼎盛,远没有到需要平乱的时代,尤其最近几百年来人皇符文通天,神威盖世,国势也就越发昌盛了,自然是没有人敢背叛的。

    也许只有在这边疆地域才不那么安稳,因为不时有异族来叩关,洗劫人族,吞食生灵,但这对于浩瀚古国来说,一些小的战役也算不得什么了。

    冲云镇,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城,因为这里的人口足有八万多。地理位置也十分重要,为西部一处重镇,是这片区域中央巨城下的一处险关。

    近百年来,不时有其他种族的强者来犯,但只要从这里路过,想大举闯入者,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走在路上,林枫陆陆续续见到了一些人,大多都是生意人,出入于原始山林间,去那些较远的部落收购兽皮、灵药等,往返一趟虽然很危险,但是利润却也极为可观。

    “唔,还是早点回去吧,听说最近不太平,大荒中的木族一直想发兵呢。而且,据传这片山脉深处来了一头太古遗种,刚在这里落脚,怎么也要逞威一番,以进行震慑,多半会来冲运城闹上一通。”

    林枫认真聆听街上行人的议论。像他这样一人一骑自然很显眼,但是路上倒也没有人刁难于他。一个孩子满身是血,敢这样独行的,肯定也都不简单。事实上,这些人常往原始老林里跑,经得多见得广,认为这多半是大家族的子弟,出来历练。

    “不好,好像有小股兽潮,该不会是那头太古遗种提前发动,来此立威的吧?”

    “应该不是,这多半只是一般的兽王,兽群没有那么多,我们赶快逃!”

    他们这一路而来,已然可以眺望到冲云镇了,城墙雄伟,如一条山岭般挡在前方,以“金刚石”这种巨石砌成,通体乌黑,如金属般散发着慑人的光泽。

    而在那城前有一群凶禽猛兽,黑压压一大片,它们并没有绕城而过,显然就是要在此立威,嘶吼震天,竟要攻城了,令人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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