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个年代确实流行做衣服穿,不过好看还真谈不上,能穿是真的。 “程均哥那衣服太土了,你上学穿不出手的,你在这不感觉穿着的重要性,我敢保证你上京都以后,大家都很注重穿着的。尤其你一个大男人,穿的不好会被笑话的。” 程均没去过大地方没上过学根本就体会不到这一点,所以不在乎。 但严锦可是在后世大千世界里闯荡一遭的人,其实不光是在学校,在工作岗位社会上都是这样,幸好严锦家世好审美好,天天穿的光鲜亮丽,惹人羡慕。 而这一世好看的衣服太少,严锦每天还忙的要命,就简简单单的穿着,没怎么注重打扮。 况且原主长的一副好皮囊,严锦不管穿什么都好看,也就不怎么在意穿着了。 但程均不一样,他必须穿两件好衣服,既然他自己不想买,那严锦就偷着给他买吧! 买好了以后就给他塞到兜子里,这样他上学到学校以后就能看到了。 一旦遇到什么重要都场合,他也一定有几件好看的衣服应急。 第二天严锦偷偷从店里出来上那家店给程均买了好几套衣服,付了钱以后拿回家就塞进他的包里了。 等她回去的时候程均已经忙活一个饭口了,现在人少,正好是他们吃饭的时间。 “你干什么去了这么长时间?” 程均以为她是出去一会,没想到她出去了好几个小时。 “我……肚子疼回家熬点药喝。” 反正现在大姨妈来的正旺盛的时候,用这个理由做挡箭牌,一点破绽都看不出来。 “你怎么肚子又疼了?要不然你就回家休息吧!这里有我呢!” 程均很是心疼严锦,知道她肚子疼什么也舍不得让她干,怕她身体吃不消。 “我喝完药现在好多了,你不是说要每时每刻看着我吗?我要是走了你在这里多没意思啊!” 程均确实离不开严锦,现在就这样,真不知道他走了会变成什么样。 他们两个如胶似漆的分不开,而且新婚甜蜜时期还没过,说要分开犹如扒皮一样痛。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