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江知笑,放学等我-《甜字号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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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孟坤在位置上跟人打游戏,骂的很脏很大声,沈斯礼上来就点了他名字,他也当听不到,沈斯礼直接一个粉笔头砸过去了。”

    “然后就这样,一个粉笔头拉起了两个七中风云人物的世纪PK?”江知笑接话。

    她已经能想象到一个粉笔头砸下去后孟坤恼羞成怒,抄着板凳就往讲台上去了。

    战争一触即发,两个人一定打的天昏地暗头破血流,最后愤怒的两个人被闻讯赶来的老师们合力拉开了。

    被拉开时,双方一定还在对着空气拳打脚踢互放狠话。

    好刺激。

    好中二。

    江知笑短暂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人生,抛开高中那桩腥风血雨的往事不谈,她的中二期在遥远的初一,遇见傻逼最多的时候也在初一,因此初一是她最叛逆的时候。

    只是她无缘当一枚社会少女,因为在她刚学会了“草”和“傻逼”两句脏话,人生第一次跟同学去社会人必打卡的学校后门小巷子时,被她哥发现了。

    哦不,是发现了她哥。

    幽深的巷道中,两群社会青年刚结束一场真正的社会较量。跑了几个,地上躺着几个,剩下站着的那几个回头看向他们的头儿,询问下一步怎么做。

    那头头儿是在场唯一一个穿校服的,靠着墙冷漠的站在边上,浑身上下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正要说话时忽然注意到了误入此地的三个少女。

    头头儿眼神变了。

    兄妹俩对视,江知笑非常震撼的叫了一声“哥???”

    她哥扫她一眼,语气很淡的问:“你校服呢?”

    从此初中三年再没混社会的敢带她玩过。

    但她哥其实是一个十分开明的人。

    想说脏话?草傻逼三个字各抄写三千遍。

    想打架?她被她哥带去学了三年拳击和散打。

    那之后,江知笑的爱好就只有梦幻且文明的芭比娃娃和漂亮衣服了。

    “不是。”

    谁知苏茉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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